前去死者的國度,將某個已死之人帶回人世,這是一種人心深處的渴望,但也被視為極大的禁忌。但寫作可以帶來某種生命。霍何‧路易斯‧波赫士在九篇但丁式的文章中提出一個有趣的理論:整部神曲,全書的地獄、煉獄與天堂三篇,但丁創作出這整個龐大又精細的架構,主要是為了想再見死去的碧翠絲,想在自己的詩作中讓她死而復生。因為他在寫她,而且只因為他在寫她,碧翠絲才能再度存在,存在於作者與讀者的腦海中。

 

波赫士說:我們必須記得一個無可辯駁的事實,單單一個卑微的事實:這情景是但丁想像出來的。對我們而言,他非常真實,對他而言並非如此。對他而言,真實的情況是,碧翠絲先是被人生際遇、而後死亡從他身旁帶走,他永遠無法與碧翠絲相聚,孤獨且可能感到羞辱,於是他想像出這番情景,以便想像自己與他同在。

 

接著波赫士指出她驚鴻一暼的微笑和永遠轉開的臉。這與奧菲爾斯的故事多麼相似,詩人只有自己的詩作可恃,進入死者的國度,越過地獄,到達天堂,找到自己心愛的人,卻又再度失去她,且這一次是永遠的失去。就像是蒂朵從阿伊尼身旁跑開,像是尤芮蒂絲由奧菲爾斯身旁轉開,碧翠絲也從但丁身旁離去。儘管她轉開的臉是面對上帝,儘管她很快樂 但對他來說,最重要的一點是,他失去了她。卻又再度得回。卻又再度失去。除非我們對很多東西視而不見,才能把神曲天堂篇結局看成皆大歡喜的結局。

 

仔細想想,其實所有書的皆大歡喜結局都是這樣,湯瑪斯‧沃夫說,你不能再回家了。但當你書寫到關於家的文字,你就多少算是可以回家。但你會走到最後一頁。一本書是另外一個國家,你進入,但最後必須離開,你不能住在那裡,就像你不能住在冥界。

 

(節錄至 Negotiating with the dead by Margaret Atwood )

記得老師以前講解神曲的時候,提到但丁花了十年的時間才寫完神曲, 這也讓碧翠絲在他心中多活了長達十年,雖然是沉溺在失去中的十年,但最後換回他不朽的名聲與地位,希望但丁他自己覺得值得,那就夠了,雖然我懷疑他當初在寫作的時候這些東西是否有跑進他的腦袋中。

不過,不管波赫士的理論,有時候看著所愛之人得到快樂,那對活著的人來說就是一種幸福...........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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