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分類:讀書心得報告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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弟弟從國外回來的時候帶給我一本紅色封面的可愛小書,雖然內容一點也不可愛,但無聊的時候還是會拿出來讀。書名叫做「Wicked Bugs: The Louse That Conquered Napoleon's Army & Other Diabolical Insects 」大意就是「壞蟲蟲:征服了拿破崙軍隊的蝨子及其他可怕的昆蟲們」

書裏頭探討了許多有毒的昆蟲跟可怕小蟲蟲們,還有著手繪的昆蟲圖樣,如果對於蟲蟲們沒有強烈懼怕感的人,這是一本很值得收藏,且風格自成一格的美麗小書。

書裏頭大部分的資訊都相當有趣,但看著看著還是不免看到了一些令人困擾的資訊 ,例如這一段關於第二次大戰期間倫敦動物園的描述,這一章原本是在講黑寡婦蜘蛛,順便提到了「1939年的倫敦動物園,正值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因為害怕空襲會讓有毒的爬蟲類/昆蟲跑走,因此乾脆先把他們安樂死」的訊息。這幾行字讓我很不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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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很少人能解釋自己語言的文法規則。

同樣的,對特定文化的禮儀、習俗、傳統講的頭頭是道的人,通常也欠缺解釋這些作為的文法所必須具備的超然心態。

為什麼有人類學家?原因即在此。大部分人憑直覺遵行不成文的社會規則,絲毫未意識到為何要這樣做?

例如,一早起床就會穿衣打扮,而不會刻意的提醒自己穿著睡衣上班違反未言明的禮儀規定。

但如果身邊有個人類學家,以你為研究對象,她會問你,你為何要換衣服?


穿睡衣上班會怎樣? 還有什麼是不能穿去上班的?為什麼星期五的穿著可以不一樣?你公司裡每個人都這樣嗎? 為什麼高階主管不遵守裡拜五穿便服的習慣? 連珠砲的問題,直讓你不想理他,然後他會乖乖轉身走開,去觀察別人,詢問別人。經過幾百次多管閒事的發問和觀察後,她終於解讀出你文化裡的衣著文法。"
 
節錄自<<  瞧 這些英國佬 >>

 
話說我對於人類學家的印象一直屬於一種奇怪的刻板印象,好像他們都不注重外表,打扮得跟土著一樣好融入非洲或是巴布亞新幾內亞的某個食人族,然後觀察他們行為(作者自己坦承「老實說,我真不懂,人類學家要研究帶有古怪觀念、神祕習俗的陌生部族文化,為何非得大老遠跑到偏遠地方,冒著得痢疾、瘧疾的危險?最古怪、最叫人費解的部族,明明就近在眼前。)
 
他們發表似懂非懂,似是而非、大家都看不懂,但是又無比推崇的論文,接著在他們生前或許很貧窮 (自然他們會說自己是清高,在生前即大紅的都是些膚淺的學者,畢竟這是一個愚昧的世代),但是死後會因為某些巧合,留名在歷史中,然後那些歷史又慢慢的被淹沒在書卷中,直到某天書被蛀光了,或是被丟掉了。或人們都不看實體書全都跑去買KINDLE與IPAD,而電子書又懶得出這些沒人看的書,他們的名子就失傳了,不見了。
 
 
有時候納悶人們對於現在光怪陸離的生活都已經見怪不怪,卻會在乎某個關於一萬兩千年前的大發現本身也是一件詭異的事情,而人類學家又被我視為是詭異中的詭異的一種職業。(我能夠體會考古學家為何想要挖出特洛伊,畫家為何想要畫出蒙娜麗莎,嘴賤的人為何老愛批評別人,但人類學家這是什麼鬼東東,靠觀察別人發表論文生活???)

說是職業或許也不對,他們真的有靠這項技能賺錢?還是靠這種行為養家活口?有多少人類學家被食人族吃掉了?或因為太窮了把自己餓死,我想知道這個冷門數據,該去哪裡查?

結果我在書店發現這本有著俏皮可愛封面,但是內容又似乎有點枯燥的危險的書,打開第一頁就看到貓頭鷹書房寫的一段話

有些書套著嚴肅的學術外衣,但內容平易近人,非常好讀。有些書討論幾乎冷僻的主題,其實意蘊深遠,充滿閱讀的樂趣,還有些書大家時常掛在嘴邊,但我們都未曾看過‧‧‧‧

如果沒有人推薦、提醒、出版,這些散發著智慧光芒的傑作,就會在我們的生命中錯失,因此我們有了貓頭鷹書房,作為這些書安身立命的家。

或許這是老王賣瓜,但貓頭鷹書房,我欣賞你...............
 

所以到底這本書都在說什麼?

我承認他的書名說明了一切,瞧 這些英國佬 英格蘭人的人類田野報告。是呀,很不吸引人,但是他在書名的旁邊畫上了很可愛的代英國傳統帽帽的KUSO小兵兵圖,因為紅紅的,就把我的目光吸走了。(對不起,我是一個膚淺的女人呀,請原諒我,我到現在都不看黑白片,而且總是被繽紛的書吸引。我的潘妮洛普就是這樣買回家的,因為風面是紅色的新嫁娘)

引言顯示出了作者身為人類學家的另外一面,哪一面?就是正常人不會連想到的那種面貌,她嘗試喝得酩酊大醉,然後去車站不斷的撞別人,看別人會跟她說對不起的次數到底有幾次,接著她還要去車站大膽的插隊,看路人對她的反應如何,然後回來寫報告。

是呀,我同意這個女人瘋了,但這世界要是沒有瘋子,就不會進步吧。

作者這樣做的原因不外乎,研究出英國人的文法。畢竟,每個民族都有各自的民族性,但是身為其中的一員,你真的知道自己民族的特色、文法與特性嗎?除了那些謾罵失落的一代,還有發明草莓族這個爛名詞的那些老人(我覺得他們八成是嫉妒我們的青春與自由,雖然我的青春好像也跟小鳥一樣快一去不回。我最近也很討厭那些78, 79年次的死小孩,因此不小心悟道了),很少人推出一些有名有貢獻的文化研究報告(自然前者他們只是有名,沒有貢獻,不要誤會)

而人類學家,這種神祕的傢伙,可以從看似混亂的人群中發現規則,因為他們沉默的觀察,大膽的提問,還勇敢的去實驗,不斷測試理論。

去研究這些書中稱為 無聊但重要 的東西,就是因為太無聊,結果沒人去看,那作出這些偉大犧牲所換來的成果自然就跟我的青春一樣不見了

所以這本書相當平易近人,因為他不是為了社會科學家而寫,而是為難以捉摸且向來被出版商稱隻維聰明的門外漢的人而寫,即使內容非學術性質,但不代表他的思路不清楚,語言使用不嚴謹,術語不予清楚界定,而是這樣,我們這些笨蛋才讀的懂呀 (好樣的,作者女士您犧牲真大)



寵物的禮儀??

對英格蘭人來說,養寵物與其說是優閒活動,不如說是生活中非常重要且正常的一面。如果真是這樣的話,那我應該會喜歡英格蘭人,以前住在四段的時候有個歐巴桑一直拿著DDT噴貓,看著旁邊的小孩大聲叫好,當下還真想他們都拍下來上傳到YOUTUBE上讓大家唾棄。

貓貓狗狗即使小了點,也是生命。生命本身不可以以SIZE來衡量是否重要,我承認許多人已經開始有這種觀念了,但還是沒有國外人士那種對生命的尊重。或許這也只是作者觀察到的一面,但,人類學家說的耶。我們要相信他。

養寵物這個詞一點都不恰當,未能傳達衝物在我們家裡的崇高地位,英格蘭人把自己的家當堡壘,但狗則是一家之長。我們先成立防止虐待動物皇家協會,然後才有全國防止虐待兒童協會,而且後者似乎是前者衍生出來的  (節錄自書中)

 為何會如此?英國人一像以冷漠出名不是嗎? 一般的英格蘭人會盡量避免與人來往,不得不來往時,通常還侷促不安,但他們卻會大方的跟狗狗打招呼,完全不見平日的尷尬,連見到陌生狗狗都可以熱情的開始童言童語的民族。

應該不會壞到哪裡去啦。
 
英國人都愛排隊?
 
我對這一篇印象特別深,書中說,外國人對於他們複雜的不成文排隊規則或許會感到困惑,但對英格蘭人而言,這是他們的第二天性,奉行本能不假思索。(其實台北人也開始有這種習慣耶,現在不管去哪裡,台北人都乖乖的很會排隊,甚至隊伍越長越想要接下去,然後明明隔壁沒有人排隊就沒有人敢進去,事實上東西根本差不多?甚至過年過節領福袋還會出現不小心排成兩列,然後出現兩個長長隊伍,大家都說自己是正宗的好笑場面,就是因為我們不加思索的排在別人的後面。)
 
作者引用黛安娜王妃的葬禮作例子,悲痛的英國人,嶄露出前所未有的,悲傷情緒的公開宣洩,結果其實是大家都在平靜的排隊到黛妃的墳前致敬,日以繼夜,持續一星期,然後再排隊去簽名,排隊作公車回家,沒有人哭的呼天搶地,沒有激動的糾扯衣服,沒有如喪考妣。
 
有人偷偷的流淚、有人(持續排隊)獻花,但這些都不是異常的行為,英格蘭人以最典型的民族作風,以他們作拿手的作為─排隊,向戴安娜致敬。
 
是諷刺了點,但整本書其實滿有趣的。
 
心裡默默期望,哪天也有個神經病,寫本<< 瞧 那些台客>>
 
讓我瞧瞧在別人心目中的自己是什麼模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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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沒有一本教人寫作的書?

五百克的愛情、三百五十克的情節、三百克的冒險、六百克的歷史資料、一公斤的汗水,用文火燉,高溫烤,攪拌,炒一炒,不要黏連,避免節快,然後擺上三個月,六個月,一年。

斯湯達爾據說寫巴馬修道院只花了三周時間。西默農十天就可以編寫一本小說。但是他們之前花了多少時間醞釀他,在他起床,套上褲子,喝咖啡,取信件,看清晨的陽光鋪在早餐桌上,細數光線中一粒粒灰塵的時候,讓時間慢慢沉澱,找到屬於自己的創作方法。

但我僅有的只有廚房桌布,水槽還有茶壺,掛鐘的滴答聲,還有早餐麵包屑和等著分期常還的貸款。奧來托曾經說,像寫信那樣去寫作,但我能把信寫給誰呢?我沒有在花園等我的男人,沒有老公,最好的知己住在門對面,只好寫給一個我編造出來的男人,一個將要聆聽我傾訴的男人。


Quotes fm 鱷魚的黃眼睛

我喜歡他把寫作當成食譜一樣用克數來計算,但若能真的如此簡單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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久未讀書的我發現我閱讀速度變慢了,竟然500多頁的書需要我花五個小時來看耶~真的有點慢~

今天去書店租了《鱷魚的黃眼睛》

我一直都不喜歡鱷魚,總覺得他們很陰險,雖然不知道從哪邊讀來的,鱷魚其實存在的年代與人類久很多,能夠在地球上生活那麼久一定有些不凡之處吧~但看到書名的時候還是感覺到鱷魚在水塘裡頭用他的眼睛偷偷的在看著他的獵物,毛骨悚然~

作者在序中寫道,書名的靈感來源是他在報紙上面讀到了一則悲慘的新聞,關於一個男人被騙到中國去養鱷魚,還一次買了七萬多隻,結果這些鱷魚全都不孕,還常常傷人,導致他破產,連老婆都離開他了。

只留下他一個人,半夜獨自面對用黃色眼睛覬覦他的一群鱷魚們,還真是恐怖的際遇呀~

沒看到作者序之前覺得喬瑟芬跑到肯亞去養鱷魚卻反被鱷魚吃掉的前夫很蠢,看到作者序後才知道,其實這件事情還真的在地球的另一端發生過呀。有點期待這部小說改編成電影呢(雖然我更想看到一個如此卑微的女王)~應該會很精彩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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