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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很少人能解釋自己語言的文法規則。

同樣的,對特定文化的禮儀、習俗、傳統講的頭頭是道的人,通常也欠缺解釋這些作為的文法所必須具備的超然心態。

為什麼有人類學家?原因即在此。大部分人憑直覺遵行不成文的社會規則,絲毫未意識到為何要這樣做?

例如,一早起床就會穿衣打扮,而不會刻意的提醒自己穿著睡衣上班違反未言明的禮儀規定。

但如果身邊有個人類學家,以你為研究對象,她會問你,你為何要換衣服?


穿睡衣上班會怎樣? 還有什麼是不能穿去上班的?為什麼星期五的穿著可以不一樣?你公司裡每個人都這樣嗎? 為什麼高階主管不遵守裡拜五穿便服的習慣? 連珠砲的問題,直讓你不想理他,然後他會乖乖轉身走開,去觀察別人,詢問別人。經過幾百次多管閒事的發問和觀察後,她終於解讀出你文化裡的衣著文法。"
 
節錄自<<  瞧 這些英國佬 >>

 
話說我對於人類學家的印象一直屬於一種奇怪的刻板印象,好像他們都不注重外表,打扮得跟土著一樣好融入非洲或是巴布亞新幾內亞的某個食人族,然後觀察他們行為(作者自己坦承「老實說,我真不懂,人類學家要研究帶有古怪觀念、神祕習俗的陌生部族文化,為何非得大老遠跑到偏遠地方,冒著得痢疾、瘧疾的危險?最古怪、最叫人費解的部族,明明就近在眼前。)
 
他們發表似懂非懂,似是而非、大家都看不懂,但是又無比推崇的論文,接著在他們生前或許很貧窮 (自然他們會說自己是清高,在生前即大紅的都是些膚淺的學者,畢竟這是一個愚昧的世代),但是死後會因為某些巧合,留名在歷史中,然後那些歷史又慢慢的被淹沒在書卷中,直到某天書被蛀光了,或是被丟掉了。或人們都不看實體書全都跑去買KINDLE與IPAD,而電子書又懶得出這些沒人看的書,他們的名子就失傳了,不見了。
 
 
有時候納悶人們對於現在光怪陸離的生活都已經見怪不怪,卻會在乎某個關於一萬兩千年前的大發現本身也是一件詭異的事情,而人類學家又被我視為是詭異中的詭異的一種職業。(我能夠體會考古學家為何想要挖出特洛伊,畫家為何想要畫出蒙娜麗莎,嘴賤的人為何老愛批評別人,但人類學家這是什麼鬼東東,靠觀察別人發表論文生活???)

說是職業或許也不對,他們真的有靠這項技能賺錢?還是靠這種行為養家活口?有多少人類學家被食人族吃掉了?或因為太窮了把自己餓死,我想知道這個冷門數據,該去哪裡查?

結果我在書店發現這本有著俏皮可愛封面,但是內容又似乎有點枯燥的危險的書,打開第一頁就看到貓頭鷹書房寫的一段話

有些書套著嚴肅的學術外衣,但內容平易近人,非常好讀。有些書討論幾乎冷僻的主題,其實意蘊深遠,充滿閱讀的樂趣,還有些書大家時常掛在嘴邊,但我們都未曾看過‧‧‧‧

如果沒有人推薦、提醒、出版,這些散發著智慧光芒的傑作,就會在我們的生命中錯失,因此我們有了貓頭鷹書房,作為這些書安身立命的家。

或許這是老王賣瓜,但貓頭鷹書房,我欣賞你...............
 

所以到底這本書都在說什麼?

我承認他的書名說明了一切,瞧 這些英國佬 英格蘭人的人類田野報告。是呀,很不吸引人,但是他在書名的旁邊畫上了很可愛的代英國傳統帽帽的KUSO小兵兵圖,因為紅紅的,就把我的目光吸走了。(對不起,我是一個膚淺的女人呀,請原諒我,我到現在都不看黑白片,而且總是被繽紛的書吸引。我的潘妮洛普就是這樣買回家的,因為風面是紅色的新嫁娘)

引言顯示出了作者身為人類學家的另外一面,哪一面?就是正常人不會連想到的那種面貌,她嘗試喝得酩酊大醉,然後去車站不斷的撞別人,看別人會跟她說對不起的次數到底有幾次,接著她還要去車站大膽的插隊,看路人對她的反應如何,然後回來寫報告。

是呀,我同意這個女人瘋了,但這世界要是沒有瘋子,就不會進步吧。

作者這樣做的原因不外乎,研究出英國人的文法。畢竟,每個民族都有各自的民族性,但是身為其中的一員,你真的知道自己民族的特色、文法與特性嗎?除了那些謾罵失落的一代,還有發明草莓族這個爛名詞的那些老人(我覺得他們八成是嫉妒我們的青春與自由,雖然我的青春好像也跟小鳥一樣快一去不回。我最近也很討厭那些78, 79年次的死小孩,因此不小心悟道了),很少人推出一些有名有貢獻的文化研究報告(自然前者他們只是有名,沒有貢獻,不要誤會)

而人類學家,這種神祕的傢伙,可以從看似混亂的人群中發現規則,因為他們沉默的觀察,大膽的提問,還勇敢的去實驗,不斷測試理論。

去研究這些書中稱為 無聊但重要 的東西,就是因為太無聊,結果沒人去看,那作出這些偉大犧牲所換來的成果自然就跟我的青春一樣不見了

所以這本書相當平易近人,因為他不是為了社會科學家而寫,而是為難以捉摸且向來被出版商稱隻維聰明的門外漢的人而寫,即使內容非學術性質,但不代表他的思路不清楚,語言使用不嚴謹,術語不予清楚界定,而是這樣,我們這些笨蛋才讀的懂呀 (好樣的,作者女士您犧牲真大)



寵物的禮儀??

對英格蘭人來說,養寵物與其說是優閒活動,不如說是生活中非常重要且正常的一面。如果真是這樣的話,那我應該會喜歡英格蘭人,以前住在四段的時候有個歐巴桑一直拿著DDT噴貓,看著旁邊的小孩大聲叫好,當下還真想他們都拍下來上傳到YOUTUBE上讓大家唾棄。

貓貓狗狗即使小了點,也是生命。生命本身不可以以SIZE來衡量是否重要,我承認許多人已經開始有這種觀念了,但還是沒有國外人士那種對生命的尊重。或許這也只是作者觀察到的一面,但,人類學家說的耶。我們要相信他。

養寵物這個詞一點都不恰當,未能傳達衝物在我們家裡的崇高地位,英格蘭人把自己的家當堡壘,但狗則是一家之長。我們先成立防止虐待動物皇家協會,然後才有全國防止虐待兒童協會,而且後者似乎是前者衍生出來的  (節錄自書中)

 為何會如此?英國人一像以冷漠出名不是嗎? 一般的英格蘭人會盡量避免與人來往,不得不來往時,通常還侷促不安,但他們卻會大方的跟狗狗打招呼,完全不見平日的尷尬,連見到陌生狗狗都可以熱情的開始童言童語的民族。

應該不會壞到哪裡去啦。
 
英國人都愛排隊?
 
我對這一篇印象特別深,書中說,外國人對於他們複雜的不成文排隊規則或許會感到困惑,但對英格蘭人而言,這是他們的第二天性,奉行本能不假思索。(其實台北人也開始有這種習慣耶,現在不管去哪裡,台北人都乖乖的很會排隊,甚至隊伍越長越想要接下去,然後明明隔壁沒有人排隊就沒有人敢進去,事實上東西根本差不多?甚至過年過節領福袋還會出現不小心排成兩列,然後出現兩個長長隊伍,大家都說自己是正宗的好笑場面,就是因為我們不加思索的排在別人的後面。)
 
作者引用黛安娜王妃的葬禮作例子,悲痛的英國人,嶄露出前所未有的,悲傷情緒的公開宣洩,結果其實是大家都在平靜的排隊到黛妃的墳前致敬,日以繼夜,持續一星期,然後再排隊去簽名,排隊作公車回家,沒有人哭的呼天搶地,沒有激動的糾扯衣服,沒有如喪考妣。
 
有人偷偷的流淚、有人(持續排隊)獻花,但這些都不是異常的行為,英格蘭人以最典型的民族作風,以他們作拿手的作為─排隊,向戴安娜致敬。
 
是諷刺了點,但整本書其實滿有趣的。
 
心裡默默期望,哪天也有個神經病,寫本<< 瞧 那些台客>>
 
讓我瞧瞧在別人心目中的自己是什麼模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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